图书序言
导论:红砖与白石交叠而成的西洋建筑史
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所述的三原则:「坚固、适用、美观」(firmitas,utilitas,venustas),千百年来被西方建筑师奉为圭臬,而石头的坚固和富雕琢性,正是达成这些目标的理想建材。凡是意欲名留青史的建筑师,莫不努力争取设计能使用石材建造的作品传世;而服务神权和王权的永恆象征建物也必为石造,所以说西方建筑史是一部石头打造的史书并不为过。建筑师设计、建造石造作品需要努力争取,乃因石材的特点之一即为昂贵的开採及运输成本。19世纪末,日本政权来到台湾,因都市计划等理由拆除清代台北府城的城墙,也并未浪费弃置,而是将开採自台北盆地各处的城墙石转用于其他建设,如围墙、建筑基座、下水道等,可见石材的珍贵与得来不易。
欧洲在16世纪宗教改革后,新教流行地区的天主教教义遭到挑战与质疑的社会风气,连带影响以往教会集中资源荣耀上帝的的行为。新教教义认为,圣经而非教会才是基督信仰的最高权威,并鼓励所有信徒皆祭司,也就是非圣职人员的信徒,在礼仪上积极共同参与,同心合一来敬拜神。如此一来教会主导仪式的重要性大减,而需要聚集信众财力,耗费百年方能建成的石造大教堂,也就更难有机会产生。19世纪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则认为,新教鼓励个人财富积累,标榜世俗的成功可以做为个人超度的标志。而私人商家为了快速取得可营业生财的使用空间,比起石材取得门槛更低的砖造建筑,便在新教国家如北欧、英国、德国和法兰德斯地区的商业城市中展开流行。
人类使用砖的历史非常古老,目前已知可上溯西元7000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而在西方建筑史中,同时具有结构与外观功能,在材料生产、工法与建筑形式关系上具现代意义而延续至今的砖造建筑,则是从12世纪起,因为地域缺乏石材,而于中欧平原(North European Plain)开始流行。
位于该区域内的汉萨同盟(Hanse),即有许多以砖代替石头建造,却也能纳入整个欧洲建筑风格趋势的公共建筑。到了16世纪,因应兴起的市场经济贸易活动,砖造建筑则以能够快速取得建材的特性,被更广泛的运用于世俗的商业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