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得奖作品集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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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可以吗?
核四是否运转应该是由专家还是民意来决定?
停止思考,是放弃作为人的资格,更是对一切罪恶的宽容。
本书正是青年哲学家们的思考所得。
 
  本书收录「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第三届(二○一三年)及第四届(二○一四年)共三十二篇精华作品。

  依人文、社会、自然与生命教育四个组别分订不同题目。议题皆具有重要性或话题性,征文题目如下。第三届分为人文组「『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可以吗?」,社会组「论贫穷与社会」,自然组「核四是否运转应该是由专家还是民意来决定?」,生命教育组「论死刑之存废」。第四届分为人文组「如何才是合乎良心,不致陷于黑心?」,社会组「媒体乱象是谁的责任?有解决之道吗?」,自然组「论科学研究、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生命教育组「论创造生命之意义与责任」等。学生依各议题进行深度思考与论辩,激发出篇篇充满自省、关怀、理性论证的精彩文章。

著者信息

主编简介

李贤中


  辅仁大学哲学博士,现任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兼系主任,研究领域为中国哲学思想方法、先秦名家哲学、墨家哲学及中国逻辑学。着有《墨学:理论与方法》、《墨翟先生,请留步!》。

图书目录

序/杨泮池校长
「良心」补说――代序/陈弱水院长
出版缘起/李贤中系主任

【第三届得奖作品】

人文组:「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可以吗?
    首奖/陈焕民
    贰奖/黄豊祐
    参奖/安育瑭

社会组:论贫穷与社会
    首奖/张尧程
    贰奖/吴俊志
    参奖/赖天恆
    佳作/陈儒玉
    佳作/胡万鑑

自然组:核四是否运转应该由专家还是民意来决定?
    首奖/吴若玄
    贰奖/郑兆庭
    参奖/欧柏昇
    佳作/郑楷立

生命教育组:论死刑之存废
    首奖/怀颢
    贰奖/韩蕾
    佳作/叶兆中

【第四届得奖作品】

人文组:「如何才是合乎良心,不致陷于黑心?」
    首奖/陈孟修
    贰奖/邓安妮
    参奖/张胜鬘
    佳作/周咏盛
    佳作/马圣凯

社会组:媒体乱象是谁的责任?有解决之道吗?
    首奖/潘定泽
    贰奖/赵铎
    参奖/李岱轩

自然组:论科学研究、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
    首奖/欧柏昇
    贰奖/张尧程
    佳作/李依依
    佳作/吴若玄

生命教育组:论创造生命之意义与责任
    首奖/张尧程
    贰奖/李彦莹
    参奖/利昕晏
    佳作/吴若玄
    佳作/萧靖东

图书序言

「良心」补说――代序 陈弱水(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院长)

  《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得奖作品集‧第二辑》就要出版了,这本集子收罗了第三、四届的得奖作品,哲学系李贤中主任找我写序,我身为文学院院长,义不容辞。我已经为得奖作品集的第一辑写过序,在其中表达了我对这个奖项的看法。我以为,思考是探索世界进程中的永恆要素,也应当是生活中的要素,鼓励思考、激发思考、启发如何思考,是教育的一项主要责任。哲学桂冠奖的目的是在大学中鼓动深度思考,激励论辩文字的写作,这个活动属于哲学的社会化实践,我非常支持,也期盼同学多多参与。现在这篇序似乎不便再重覆前序的意思,那么,要写什么呢?也许和同学的作品做一点对话吧。

  第三和第四届哲学桂冠奖的命题我都曾参与,第四届人文组的题目是「如何才是合乎良心,不致陷于黑心?」我记得,去年十一月召开第四届命题会议时,台湾正处于一连串食品安全事件之后,于是订出这个与社会文化状态密切相关的题目。委员们的意图显然被投稿人轻易看出,大部分获奖作品都提到了「塑化剂」、「毒淀粉」等事件。没想到,时隔一年,台湾食品安全危机不但仍然持续,其程度之严重,远超出我们当时所知。写这篇序之前,我就想,也许我可以看看这部分的作品,了解同学如何论说「良心」与「黑心」。收入这本文集的第四届人文组作品都相当好,各有探讨的观点,也各有洞见和理路。道德现象与道德世界广大无比,像「良心」、「黑心」这样的根本问题,绝不是少数原则性的论说所能周全或透彻阐释的,需要人们不断思考,不断检视观念与现实的关系。我在领受同学的见解之余,也想略提补充意见,供读者参考。

  本书有关「良心」、「黑心」的讨论相当多元,最突出的共同点是,几乎所有文章都强调良心包括对于他人的考虑和关心。不过,各文基本上没有触及负面或消极责任(negative duties)的问题,也就是「不如何」、「不要如何」的行事原则。我个人觉得,这类观念有助于扩大和强化有关社会福祉的道德感,或许也应该置入「良心」的基本结构。

  为什么负面或消极责任的观念有助于「良心」的建构呢?这里只讲两个主要理由。首先,良心观念最重要的意义之一,是在避免人做不好的事,也就是防止「黑心」活跃,变成行为的主导力量。依此,如果核心价值能以负面方式来表述,即使其意义与正面表述相同,也如同在「良心」中植入警号,可以强化「良心」的作用,抑制其滚入「黑心」。这好比一个车体,除了油门和方向盘,也需要剎车与警示灯。关于负面表述的作用,以下是两个例子:基督教的十诫和佛教的五戒中都有「不偷盗」,似乎就比「尊重他人财物」有力量;「遵守交通规则」如果表达为「不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对行为有更强的约束。

  其次,有些消极责任显然无法找到对应的、同值的积极责任,但是非常重要,如果「良心」中没有这类价值,可能不完整。譬如说,「不伤害他人」或「不为害他人」的涵义与「爱人」、「尊重他人」就都有差异。消极责任的一般特点是,表面上容易做到――因为不需要积极行动,但界线比较清楚,而且是防制性的,实际上反而可能严格。举个极端的例子,「不杀人」的意思相当清楚,「帮助人」却有宽松解释的空间。对一般人而言,「不杀人」不能算是基本的道德价值,这门槛太低了,但「不伤害他人」就应该是良心观念的核心成分。积极责任的模煳性除了来自对价值本身的诠释,还涉及行为间关系的问题。以「帮助人」为例,如果一个人既帮助人,也利用人,也害人,怎么看?

  我的意思是,良心的要素如果都是正面性、积极性的,固定性恐怕比较弱,「良心」也容易缺乏它应有的力量:指导行为的力量。依个人之见,「良心」不仅应该理解为行善、关心他人,也需要有不作恶、不伤害他人的规则。

  最后想提一点。良心的基本性质是道德感,而道德感就像是光源,往往有其特定的照射范围与角度,无所不照的情况大概只存于理想中。传统中国文化的道德感的特色是,其投射的对象主要是家人和特定关系人,比较少及于关系疏远者与陌生人。因此,道德原则虽然也以普遍性的观念来呈现,但实际作用的范围往往集中。这也许也是良心在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被蒙蔽的一项要因。

图书试读

【第三届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人文组首奖】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可以吗?
陈焕民(台大哲学所博士班二年级)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来自数年前的广告,当时因为反映出青少年的心声引起了风潮,同时也引出许多人的忧心与批判。如果用哲学思考问题,是指我们必须给予一个问题明确清楚的单一判断,那么我们很难说这句话是可以的;然而人们用哲学思考问题,有时并不是单纯期待一个单一明确的答案,而是企图透过周延思考,了解一件事物究竟可以从多少不同的面相切入讨论,并从中获得启发与可能性。如果哲学是以各种角度找寻对这个世界的可能解释,那么哲学确实也能提供我们一些观点,思辨出「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合理的可能性。本文首先将论述,为什么在一般合理的思考下,「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是不可以的;接着将进一步探讨,在这个合理的答案之外,「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如何可能?笔者认为,在某些脉络之下,我们确实能宣称「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是可以的。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不可以的理由
 
首先需要先做个简单定义。笔者认为这句话是指行为主体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喜好,无所顾忌地决定自己的行为。更深入来说,这句话想表达一个人应该有自由根据自己的喜好,而非被其他外在于自己的因素强迫决定自己应该从事怎么样的行为,因此是一个讨论个人是否有自由决定自己要从事什么行为的命题。一般而言认为我们没有完全依照喜好决定行为的自由,是因为这个宣称过于强烈。我们不可能无所顾忌地从事任何自己喜欢的行为,因为这个世界上总会存在另外一些人的利益或慾望,和我的利益与慾望有所冲突。这将使得我们在从事任何行为之前,都不得不顾及其他人,所以一个人不可能完全只以自己的兴趣与慾望为依归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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