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段话里,我们碰到了般若波罗密多辩证法。我们一般的认别作用﹝想﹞是依照「同一律」(principle of identity)的,亦即「A是A」以及「A不是B」。但是在这一段话里,须菩提说:「A不是A」。《金刚经》继续读下去,我们会看到很多像这样的句子。
当佛陀看见一朵玫瑰花时,他和我们一样认出那是玫瑰花吗?当然。但在他说这是玫瑰花之前,佛陀已经看到玫瑰花不是玫瑰花了。他已经看到玫瑰花也由非玫瑰花的因素所构成,其间并无明显的界线。当我们认别事物时,经常用概念之剑将实相砍成碎片,然后说:「这一片是 A,是 A 就不能是 B、C、或D。」但以缘起法来看A时,我们就会看见A是由B、C、D、以及宇宙间的所有其它事物所构成。A永远不可能单独存在。当我们深入观察 A 时,我们也看到了B、C、D等等。一旦我们了解了A不仅只是A,我们就了解了A的真正本质,并且够资格说「A是A」或「A不是A」。但在那之前,我们看到的A就仅只是真正的A的幻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