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第一章 概论
一、何谓乐龄?
西元1956年,联合国曾以65岁为老年的起点,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所订的标准,65岁以上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4%以下者为「青年国」,4%到7%之间者为「中年国」,7%以上者为「老年国」。
台湾地区,依据2007年1月31日修订公布的《老人福利法》第二条之规定,所谓「老人」系指年满65岁以上的人。
美国学者Lamdin 与Fugate(1997)出版《高龄学习》(Elder Learning)一书中,将高龄学习界定在55岁以上的学习活动。
台湾「乐龄」一词,源自新加坡。陈智成先生于1966 年,在新加坡成立「乐龄活动联会」(Singapore Action Group of Elders, SAGE);其中英文名称开头的四个字母SAGE 乃是圣贤的意思,所以新加坡不称老年人为「老人」,而是称为「乐龄人士」。当时他们所谓的「乐龄」,意思很简单,就是指「快乐的年龄」。
在台湾,教育部採用「乐龄」一词推动老人教育,并倡议在台湾普设学习中心。乐龄一词在台湾得已广泛应用,「乐龄学习中心」便因应而生,并以55岁以上的中高龄者做为学习补助的年龄界限。「乐龄学习中心」的设立,是在全台湾每一乡镇市区,运用现有的馆舍(如:图书馆、老人活动中心),或闲置校舍(如:国民中小学),成立一所乐龄中心。
那么几岁,才是所谓的「乐龄」呢?依据上述,本文认为在精神上,乐龄是指让高龄学习者「快乐学习,忘记年龄」;在对象上,是指55岁以上的中高龄者,使中年成人在迈入65岁高龄之前,至少能有10年以上的老化(退休)准备时间。
退休可以分为强迫与弹性两种。所谓强迫退休就是以规定的年龄做为离职及发给退职金的依据,任何人均无例外。强迫退休年龄,白领工作者一般为65岁,而蓝领工作者则为62岁。至2006年止,国人平均「退休年龄」已降至55.2岁(行政院主计处,2007)。退休者通常会经历某种明确的生理和情绪阶段。艾齐雷(R. G. Atchley, 1999)将退休区分为下列六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