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只是一张纸?
──二○一六年修订版序 我国宪法发展到八十年以后最为快速而明显。其中尤以修宪功效最为显着。而七十九年(一九九○)第二六一号解释公布,拉开了台湾为时十五年宪政改革的序幕,具指标性意义。这时期的宪政改革,主要是前后七次的修宪。
至今七次修宪,前面六次採一机关修宪,即国民大会提案并复决,第七次则由立法院提案、国民大会复决,两机关修宪方式完成,都依据宪法第一七四条修宪程序。自此国民大会功成身退,走入历史,是有几分悲壮,宪政就这样逐步推展。
十年后,第一次尝试用公投修宪方式。一○四年七月十六日「宪法时刻」,距离次年总统选举正好六个月,两大党的宪改方案难以协调,宪改破局。首次发动公投修宪即严重受挫,连提案都失败。
就在密集的选举与宪政改革扰嚷声中,监察院被放在一边,少受关切。九十四年二月到九十七年八月,朝野争议激烈,总统不愿更换监察委员提名名单,立法院又罢审,没有任何被提名人获得同意,致第四届监察委员完全出缺,监察权出现空窗期。朝野立委纷纷连署提案,声请大法官解释。
虽然大法官(第六三二号解释)提醒总统与立法委员,提名与同意的权责机关应相互尊重,依据宪法各尽其职,不能让宪政机关停摆。但依旧直到政党轮替,总统重行提名人选,立法院行使同意权并通过名单,监察院才恢复正常。监察院员工躬逢史无前例的空窗期,没有公文需要处理,感慨是公务生涯难得的好时光,浮生出现小确幸。
监察权受挫的遭逢际遇还未了,第五届监委提名的争执又再度重演。一○三年八月第四届监察委员任期将届,五月总统依例提名二十九位监察委员人选咨请立法院同意。七月初,立法院召开第一次临时会准备行使监委同意权,由于部分委员佔据领票处及圈票处,致其他委员无法投票,只能择期再议。七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临时会,朝野协议以不亮票、不监票方式,投票始能进行。结果仅通过十八位(其中包括院长及副院长)。此次人事案被称为史上最惨烈的一次。
一○四年九月总统再提出十一位「清爽干净」之士,不料其中一位因学历引起争议,又逢十一月地方选举,致立法院不再开会、不再审查这届监察委员的人事案。其间,同年六月立法院宁可先行审查后来的大法官提名案,监委出缺则不再过问。于是第五届委员遗缺超过三分之一的急务只好「再等一等」,直至次年五月二十日政党轮替新政府成立,仍未补足,人事案受尽折磨。如此,纠弹百官何所依,柏台清风有谁识?
宪法,其实不过是一张纸,一纸由人民彼此退让而签订的契约。它因人民的共识与信守而可长可久。黑格尔(G. W. F. Hegel)认为,不应将宪法视为是由什么事物所构成的。他相信一个国家的宪法必须具体表现人民权利与其立场的心意,否则宪法不过是空有躯壳、毫无价值。成文宪法可以设计,但欠缺宪政主义的宪法只会带来动盪与不安。(Andrew Arato, Civil Society, Constitution, and Legitimacy.)
苏格兰法学家麦金多许(Sir James Mackintosh)在一七九九年写下名句:「宪法是成长的,不是制造的」。他相信自由宪法是日积月累逐渐演进,而不是由少数人以武力建造的。回想台湾七次修宪,时而面临委任直选还是公民直选总统、修宪条文被大法官宣告违宪无效、一面修宪一面要举办国代选举一连的窘境。
宪改过程中,第五二○号解释(九十年公布)教训行政院预算应与立法院共同参与、第五八五号(九十三年公布)斥责立法院不能越权干预行政,以及第六一三号(九十五年公布)纠正独立管制机关应隶属行政院,都在试图釐清宪政体制。
一○五年一月大选前,民进党蔡英文主席不仅肯定由下而上的宪改方式,更坚定表示支持宪改的决心。就职演说里,蔡总统宣示尊重两岸二十年来交流协商的历史事实,或许讲稿是一份「未完成的答案卷」,国际间仍期待两岸将创造双赢的局面。以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关系,可为两岸互动舖陈稳定的基础。
一○四年八月二次大战结束届满七十年。日本政府坚持修法建军、出兵海外,虽然国会相当配合,但政要学者发出怒吼,控诉政府严重违宪。他们直指政府此举违反宪法前言之宣示和平主义及第九条放弃战争、不保有军队之规定。安倍内阁企图经由内阁会议重新解释宪法,将个别自卫权松绑为容许集体自卫权,甘冒违反和平宪法精神的危险。
相对的,今年八月八日,八十二高龄的日本天皇明仁,少见的透过电视转播,表达自己日益衰弱、无法履行职务,有意「生前退位」。明仁天皇不愿明白要求内阁修改皇室典范,因为他深知天皇不许具体触及现行制度。他谦沖自抑的表示,若日皇病危,将造成社会停滞,影响国民生活,令人动容。
同样八月八日这一天,五位在非洲肯亚被扣留的我国诈欺嫌犯,虽经我方多日交涉,仍被强行遣返中国。这桩诈骗案,行为人是台湾人,受害人全是中国人,犯罪行为地在他国。所涉及问题,不仅是国家主权,更是司法管辖权归属。
本书,《中华民国宪法》,初版至今已逾二十一年,三民书局编辑部同仁嘱咐修订再版。感谢三民书局努力于出版工作。本书亦随着宪法增修、法律变动、解释公布而适时更新补充,反映宪法的动态,更祈望方家指正。
陈志华 谨识 二○一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