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
「赞成」与「反对」之外的答案 生涩地读完这本书。挺同、反同;pro-life、pro-choice;废死、死刑;统一、独立……其实台湾社会倾向喜欢标准答案,而且是干净俐落、没人会啰嗦的标准答案。就算面对凝重的问题,人人依然习惯等待单纯、有力的标准答案。而谁能提供这样清脆响亮的答案,谁就是达人、大师;然而,若答案似乎犹疑了、凝滞了,就会让人想接着问:「所以咧……?」于是就认为这种答案弱了、黯淡了,不值得再花时间了。
《死亡自决权》在讨论安乐死合法的议题上,确实是「弱了、黯淡了」一些。如果你只是想知道「安乐死该不该合法」「要赞成还是反对安乐死」,建议不要读这本书,它无法赏你个痛快。然而,如果我们幡然了悟,生命的终结有时虽轻如鸿毛,仍令人难以承受;即使重如泰山,却又让人茫然无措,那么就不应该错过《死亡自决权》,这真的是适合现时台湾细细品味、好好省思的一本书。
作者儿玉真美抚养重度身心障碍的女儿二十多年。对她来说,「生命诚可贵」绝不是高尚脱俗的口号而已,而是日日夜夜的烦恼、担忧、纠缠不息。她的女儿被这个世界看为不幸、孱弱的生命,是要持守养护,还是洒脱放弃?这绝对不是「干净俐落、没人会啰嗦的标准答案」可以草率解决。更何况安乐死、尊严死牵涉的范围中,有一大部分有关无效医疗、医疗资源的分配、对生命存在的看法,乃至于器官移植捐赠等。在书中,儿玉真美从「消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到「协助自杀」,都有详细且广泛的探讨;从欧美各国到日本本地的案例,细心区分「拥护安乐死」和「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细微差别。而且在在地显示出,作者对于病痛无望者想尊严死的意愿深感同理,却也顾念着在「安乐死合法」的善意中,人性的自私与软弱可能使邪恶发酵。同时也探讨到日本的尊严死法案,原是顾念患者「尊严死的自由」,一旦法案通过后,病患会不会在不忍拖累家人的考量下,转变成「尊严死的义务」?儿玉真美鉅细靡遗地思索、讨论有关这个议题所有的情况和可能性。
或许,你在读完这本书以后,会下定论作者其实是反对「安乐死合法化」,但那是你认为的她的决定。整本书的资料、论述、辩证,其实不是要说服你支持或反对安乐死合法化。我相信,儿玉真美有一个比说服读者支持或反对安乐死合法化更大的心意──她真诚地邀请你,在你还健康安乐的时候、在明日朝九晚五的忙碌中、在伟大志向的实践或个人小幸福的确认之余,腾出时间和心神,以敬虔和祷告的心,与她一同思索这个你我都有可能要面对的困境。
愈是凝重的议题,本来就愈不该配上单纯响亮的答案。比较适宜的回答,往往得是经过广泛的讨论、各种不同面向的思索与挑战,然而最终却仍然只能似隐忽现地存在。其实,我们不必害怕不确定和没把握。「生命」本来就是个大而可畏的命题,我们还是得勇敢做出决定。如果台湾社会终究要以赞成或反对来面对「安乐死合法化」,那么期盼在表面上二元对立的答案之下,我们已经思量、论证、探求过各种面向的可能性。
古亭长老教会牧师│陈思豪
推荐序
台湾安宁缓和医疗这道「窄门」,究竟如何才能进得去? 「读书共和国光现出版」请我为日本作家儿玉真美的新书《死亡自决权》写推荐序。这书名和我极度推广的「台湾安乐死合法化」的理念一致!
台湾医疗没日本好。台湾是「洗肾之国」,靠机器洗肾的「死活人」比美国多五至八倍;生不如死的老病者与植物人等不能自理生活的人有三十多万!台湾的「长照」配套措施急需「安乐死法案」,解决百姓们在「无效医疗」下仍需生不如死地啃食着濒临破产的「健保费」,而且要在恐惧之中和忍受着株连家属的大痛苦!所以,台湾急需安乐死合法化!
目前,台湾实行的《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其实是「搪塞」政策。洗肾五年多、享寿九十三岁的李元簇先生;重病四百多天、九十岁高龄、不能自理生活的平鑫涛先生……都没资格接受安宁缓和医疗。一定要两名医生有胆开出「这家伙」活不过六个月的证明,才有资格接受安宁缓和医疗,令人怀疑这又是一个「前门严厉,后门宽松」的「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的窄门吧?!
而安宁缓和医疗,却不过是麻药、吗啡、鸦片等麻醉剂,让你久睡不痛的「死活着」罢了。反正,人必有死!所以我主张除安宁缓和医疗外多加两句话:「八十以上,积病难癒而自愿者;八十以下,有两位医师证明『痛不欲生的绝症』,无犯罪、无欠税而自愿者,可享人道尊严的安乐善终人权法案。」
此书中,详载了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德国、美国及加拿大等国实施安乐死的法案和办法,值得借镜和参考。作者把照顾重障女儿三十年的苦难和「To be, or not to be」的心境,表露无遗。她想让女儿得到更细心完美的医护照顾,在书中强调──如果日本医疗品质能普遍加强,而医疗单位都能做到更细心完美的照护,病人在对医生充满信任中就不会想死!作者更说,在选择安乐死之前,如果医护界能做到「诚实坦白」「考虑之后的事」,实为鼓励病人与病魔继续搏斗的最好方法。书中举例:「还记得我一开始跟妳说过,最后也不会让妳痛、让妳受苦吗?我到最后也一定会遵守这个约定,不会让妳觉得害怕!」这是行医者多么能让病人安心活下去的一句话!!
日本医疗比台湾先进,然而作者在书中仍表示不满,并对此发出需全面进入细心、爱心、精益求精的唿喊!而台湾呢?
天哪!台湾插管、气切、唿吸器满天飞;公园里、医院里、安养院里,到处有躺着、绑着、推着、不能自理生活的「活体」!什么巴氏量表?什么安宁缓和医疗?连琼瑶久病不起的九十岁老公都享受不到。那道如缝般的「窄门」,如何才能进得去呢?子宫被切除仅剩三分之一的女人、放支架的大人,以及割除扁桃腺的孩子们不计其数。美国人说:「四○%都是『无效医疗』!」我的妈呀!实在过分!不过,美国截至二○一六年,已有五个州通过安乐死法案;而台湾,生不如死,又不准安乐死,只有「上吊」「跳楼」「吃农药」不予追究,这是什么民主人权的国家?比照「同婚法」的解释,「不立安乐死法难道不是违宪吗」!?
所以,本书对诸多灰色「医疗雷区」的揭露,和我奋斗的安乐死合法化,事实上是并行不悖,同为标竿!
好了,此书写得仔细而有根据,快看书吧!
台湾安乐死善终人权斗士│傅达仁
推荐序
尊重每一位病人在疾病历程中的意愿、感受、价值观 书中有这么一段话,使我胸口涌出纠结与矛盾的情感,仿若我也经历了这般煎熬:「当时我恳求让小女走得痛快,期盼她死亡的想法从未消失。但是,当终于确定小女获救时,我放下了心中一块大石头。」面对爱女所受的病痛折磨,作者儿玉真美女士的不忍与不舍,反映出照顾者内心所承受的煎熬。这种摆盪与纠结,源于不忍挚爱之人受尽病魔折腾,更是不舍至亲就这样离去。这种矛盾存在于许多家庭之中,不仅使照顾者身心灵备受压力,患者本身的苦痛也难以为外人真切理解。
身为罕见疾病的病友,我格外能对一个病人无法自立生活的苦痛感同身受。除了生活大小事都要仰赖旁人的协助外,每个夜里我也因为身体麻痒难耐而无法入眠,只能靠着我先生在半梦半醒间替我翻身,他知道不能露出不耐烦的情绪或态度,否则我会感到被嫌弃、没有尊严。疾病生活里,人与人之间不单单是照顾的课题,也是关系的课题,照顾者在物理层次的辛劳之外,心灵与精神层面的关怀,更牵系着病人时时刻刻面对生活的心绪。
有些人会忧虑,这些患有重度障碍的病友们,是否会面临到「明明想活下去,却因为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而不得不选择尊严死」的处境。我相信多数人能够认同,若整体社会可以提供更充足的福利资源,或许能减缓类似处境。但是,当我积极推动罕病或障碍族群相关修法,希望提供病人与障碍者更充足的医疗、照顾及生活资源时,却如身负千钧般的无从迈进。所有人都会说「我们应该支持弱势病友」,却鲜少有人愿意承担代价而真正付诸具体行动,同时害怕让病人原本应该拥有的权利,成为病人被迫选择的压力源,这些在在凸显了集体社会对于这个族群的漠视、忽视、不认识。
另一方面,根据我许多年来与重症病友深谈的经验,每一位病友和家属透露的深层忧虑其实是「自杀念头」,不自杀不知如何走下去;但若要自杀,又牵挂着再次重击亲人。我追问,若提供更好的医疗或福利,自杀的念头是否会消失?得到的结果是「不能确定」。我因而恍然于这份见证:疾病对于每一个病人有着独特的诠释与影响,如何尊重每一个病人在疾病历程中所淬炼出的意愿、感受、价值观,而非草率地批判病人的感受与决定,或者权威式地提供不足或过度的医疗,这是每一个他者都应该试着设身处地同理与了解的课题。
「如何让重症病人不自杀?」这个问题经常在我脑海里萦绕,伴随着病友们一双双渴望尊严的眼神,深深烙印在我的心中。无论是表面上必须维持阳光典范的生命斗士,或是终日只能卧床的病人,他们都共同盼望有一天能够善终;当生命走到无法自主唿吸与吞嚥时,他们不要以医疗加工的方式活下去。他们所表达的意愿,不是因为医疗资源的不足,也不是因为照顾者的遗弃,更无关医疗单位的卸责或社会的压力,而是每一个肉身供养的灵魂,经过千锤百鍊、深思熟虑的生死哲学。然而,台湾社会的医疗现况竟连这样的愿望也无从着手。
二○一五年年底,立法院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这不是安乐死,无法为病人打一针结束生命,但希望让病人有权利得以拒绝用医疗加工的方式维持生命。病人走近临终的历程,可能无法自主唿吸与吞嚥,手脚会因血液量锐减而湿冷,也可能减少与外界交流,增加心灵内在与精神灵性的自我对话,这些都是生命自然关机的过程。此时的医疗处置,应从「帮助病人恢复健康」转向「减轻痛苦」,不再使用创伤性的治疗,才能让病人以舒适、宁静的方式完成圆满善终。
再精采的人生终有落幕的时刻,但在避讳死亡的社会与文化氛围里,「让生命自然善终」却成了需要倡议与争取的课题。比起面对外界声浪,更多时候是在挑战我们的信念与耐力。当我们选择承担,愿为真正重要的事情展现出更大的决心时,社会上无助与痛苦的景象才有改变的契机。期盼世人更愿意思考生与死的意涵,也期待每位国民都能在意识清楚时,表达自己的医疗决定,让至亲挚爱都成为帮助我们实现愿望的天使,达至生死两相安的境地。
立法院荣誉顾问、病人自主研究中心执行长│杨玉欣
前言 我是从二○○六年六月开始浏览英文网路新闻。某本照护相关杂志有时会刊登我的报导。杂志编辑问我既然会英文,要不要为他们在网路上找一些照护与医疗相关的有趣资讯,写成连载。虽然担心自己蒐集的英文资讯量不足以写成连载,但还是先试着养成每天浏览好几个英语新闻网站的习惯。结果没多久,就发现了惊人的丑闻。
丑闻是指纽约的葬仪社和生技公司勾结,偷偷从遗体取出人体组织贩卖。葬仪社已经祕密取出人体组织好几年,一直到一年半前才遭人发现。我发现这起丑闻时,正好事件终于水落石出,带给世界极大的冲击。当我随意浏览英文网站时,突然看到为了调查所拍摄的被害者腰部X光照片。从坟墓里挖出来的被害者骨盆下方,原本应该是大腿骨,X光照片里却是两根水管。业者为了取得骨头,用水管代替被害者的双腿装在骨盆上,再套上裤子入殓。照出水管的X光照片显得奇怪又有些可怕。葬仪社在殡仪馆的工作室里进行防腐处理●时,未经遗属同意,偷偷取走死后四十八小时内可使用的皮肤、骨骼、肌腱、心脏瓣膜,卖给前口腔外科医生开设的生技公司。这起事件逮捕了四个人。但是,那些未经检查便偷偷销售出去的人体组织,在事件遭人发觉前的五年之间,早已加工为医疗用品,甚至卖到美国以外的国家。结果,去看牙医和骨科时使用了这些医疗用品的患者,纷纷罹患梅毒、人类免疫缺乏病毒、肝炎等疾病,加拿大和纽西兰的受害者都提出了集体诉讼。
为什么日本的媒体居然没有报导这种影响日常医疗安全的全球性丑闻呢?我惊讶之余,也在第二回连载中介绍了这起丑闻。
二○○六年十月,巴基斯坦发生大地震之后,逮捕了四名在瓦砾堆附近徘徊的器官小偷。他们手中的保冷箱里,居然装了十五个人类器官。光是这则消息就已经够吓人了。然而,当我继续搜寻相关新闻时,发现来到灾区找器官的不只是器官小偷──灾民当中,有些人穷到想卖肾脏和眼睛,因此掮客也悄悄活跃于避难所中。我再进一步搜寻,发现地震发生之前,巴基斯坦的媒体就已经自嘲当地是「肾脏市场」。为了生计,贫困百姓贩卖肾脏早已成日常行为。当地政府并未禁止器官买卖,导致长期苦于负债的农民只好贩卖自己的肾脏。尽管如此,买家支付的金额中,只有一小部分会交到农民的手上。切除肾脏之后,农民的健康出现问题,反而变得更加贫困……
中国政府在二○○二年十一月,正式承认从死刑犯身上取出器官,而且绝大多数的器官买家都是外国人。网路上列举的「买得到器官的国家」,还包括菲律宾、印度、比利时、古巴等等。买卖器官在国际上已经是公开的祕密。
另一方面,在某些国家,民众贫困到只能依靠贩卖器官度日,却针对先进国家的有钱人推出医疗旅游政策。此类政策出现的理由,在于先进国家的医疗改革赶不上现况,医疗制度开始出现破绽。以医疗旅游的尖端大国印度为例,印度政府视医疗旅游为仅次于高科技产业的高成长产业,全力协助民间医疗服务。印度最大的医疗集团阿波罗医院(Apollo Hospital),打造得彷彿宫殿,在这样的建筑物中,聚集了全世界的有钱人,享受便宜、方便、服务无微不至的疗养生活。
至于远离阿波罗医院的田园地区,居住了印度三分之一的国民,当地陆续发生农民自杀事件。他们购买美国利用生物科技研发的种子和肥料,好增加国际竞争力。但是只要买了一次,就得一直买下去。另一方面,美国不断对本国农民提供高额的补助金,导致棉花的价格暴跌。印度的小型农家为了生存,只能反覆向高利贷借款。此外,当地的灌溉设施和灾害保险也不够完善,倘若女儿结婚●或作物歉收时,生活就无以为继。据说二○○三年,共有一万七千名以上的农夫自杀。我在刊登此事的连载结尾写下:「在印度,就连可以简单治好的腹泻,都能在一年之间导致六十万人丧命,死于结核者也高达五十万人。比较医生的人数,英国每一万名国民共有十八名医生,印度却只有四名。印度的医生愤怒地表示:『印度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如何促进印度国民健康。』」
这个世界曾几何时变得如此可怕?当我每天茫然地搜寻英文新闻之际,在二○○七年年初,发现了美国的「艾希莉事件」(Ashley Treatment)。重度身心障碍者艾希莉在六岁时,以提升生活品质为由,被摘除子宫和乳房,同时接受大量的贺尔蒙治疗以抑止成长。小女的障碍程度与艾希莉相似,因此这起事件改变了我每天在网路上搜寻资料的目的。为了追踪艾希莉事件,我甚至开设了部落格,每天从网路的小窗探出身子来阅读新闻,亲自确认每天的新闻。
六年过去了,书写本书的二○一三年,我却觉得这个世界变得愈来愈可怕,恶化的速度也愈来愈快。几年前,我会为了觉得不可能在日本发生的事件而一一感到惊讶,却也认为那些都是在「遥远国度所发生的可怕事件」。然而这几年,却再也无法这么想了。身处于全球化如此急遽的世界,本来就不可能只有日本处于事外。「遥远国度所发生的可怕事件」,现在也急速逼近日本。
我在二○○九年讨论《脑死器官移植法》修改时,第一次觉得自己必须向日本详细介绍当下世界各地所发生的事情。二○一二年日本讨论订立尊严死法案时,这个想法变得更加强烈。无论是订立尊严死法案或是修改《脑死器官移植法》,总是反覆听到相同的主张:「日本大幅落后欧美先进国家,要早日赶上世界水准。」另一方面,却没有人介绍立法准许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先进国家」究竟是何种情况。
关于「死亡自决权」,世界各地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死亡自决权今后究竟会走向何方?我一边思考日本对于尊严死合法化的讨论,同时希望能延伸探讨与尊严死相关的「无效医疗」论与器官移植。
●防腐处理:为了土葬而採取的防腐措施。
●印度女性结婚时必须准备鉅额的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