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宪法原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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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本书分三部分。第一、法学方法论之实践。司法审判在实践法规范价值秩序,审判者不能以充作立法者精准复印机为足,解释法律须植入价值评价,方能圆满为法之解决。又为避免流于主观恣意,须借助于法学方法理论之运用。第二、宪与法之对话。法规范有效存在基础,以其合于宪法原理之故,合宪性解释已为法解释方法之一,未来确定裁判违宪审查制度引进,合宪性控制将益形重要。第三、司法改革之宪法原理。2017年之司改国是会议,欲借国民主权原理以改造并提昇司法权可信赖性为目标,为避免民粹式之改革伤及司法稳定根基,司改方略形成,须受宪法原理控制。此部分收录着者司改会议期间在法官论坛发表之文章,用供参考。

 
现代社会治理与法律秩序重塑 一、绪论:现代性的迷思与法律的再定位 在信息爆炸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的社会结构与治理模式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本书旨在探讨在后现代语境中,现代国家如何有效地构建与维护其法律秩序,以及法律在应对技术进步、身份政治与生态危机等复杂挑战时所面临的理论困境与实践出路。我们试图超越纯粹的文本解释,深入考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践中的能动性与局限性,强调法律的社会建构性及其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 本书将现代性的核心矛盾——理性化追求与非理性后果之间的张力——作为分析起点,审视技术官僚治理模式的兴起对法治精神的侵蚀。我们认为,面对日益碎片化的社会认同与不断涌现的“黑天鹅”事件,单一的、刚性的法律体系已难以适应现实的复杂性。因此,法律的首要任务不再仅仅是维持既有秩序,更在于构建一个具有适应性、韧性与包容性的治理框架。 二、规范的危机:法律的边界与开放性 在当代,法律规范的效力不再仅仅依赖于其形式合法性,更取决于其在社会中的接受度与有效性。本书深入分析了法律的“开放性”特征,探讨了在模糊地带,如人工智能决策、基因编辑伦理等前沿领域,传统法律概念(如归责、故意、责任能力)如何被挑战和重塑。 1. 概念的模糊化与价值的再平衡: 随着社会价值体系的多元化,法律必须在效率、公平、自由、安全等相互冲突的价值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我们将详细考察司法解释在填补立法空白时所体现的价值选择,特别是在数据主权与个人隐私保护的冲突中,如何通过审慎的裁量来避免“僵化”的教条主义。 2. 法律的社会嵌入性: 法律并非悬浮于社会之上的纯粹理性结构。本书强调了社会结构、文化习俗乃至非正式规范对法律实施的深刻影响。我们将考察“法律的社会学”视角如何帮助我们理解法律规范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地域间的“折扣率”,并提出提升法律可及性的制度性建议。 3. 法律的动态演进: 面对气候变化、跨国金融风险等全球性议题,单一国家法律的应对能力显得捉襟见肘。本书将探讨国际法、区域法与国内法之间的互动机制,重点分析“软法”和“准法律规范”在快速塑造新兴领域规则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如何确保这些非正式规范的透明度与可问责性。 三、治理的转型:从国家中心到协同治理 现代治理的重心正从传统自上而下的行政控制,转向多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网络。法律在这一转型中,必须扮演“赋能者”而非“限制者”的角色。 1. 规制性国家的边界重划: 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下,国家职能被要求“瘦身”。然而,面对市场失灵和公共物品的缺失,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并未消失,而是转向了更精细、更具技术性的规制。本书将分析公私伙伴关系(PPP)中的法律风险与监管难题,特别关注公共利益的界定在私有化进程中的异化现象。 2. 参与式民主与法律的合法性基础: 法治的稳固性有赖于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我们将考察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如公众听证、立法协商程序)来增强法律制定的民主参与度,提升法律的“过程合法性”。尤其关注数字技术在提升公民参与效率的同时,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或“数字精英的操控”。 3. 风险治理与预防原则的适用: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法律的应对模式需要从事后惩罚转向事前预防。本书将详细阐述“预防原则”在环境法、公共卫生法中的应用困境与理论基础,讨论如何在缺乏确凿科学证据的情况下,运用法律工具来规制潜在的、不可逆转的风险。这要求法律思维必须具备更强的科学素养和审慎的道德关怀。 四、司法的韧性与审判的政治哲学 司法机关是法律秩序的最后防线,其独立性与权威性在政治动荡与社会极化时期尤为关键。本书超越了对司法独立性的静态理解,探讨了司法在维护社会韧性中的主动角色。 1. 宪法性审查的实践张力: 在许多国家,宪法性审查已成为平衡立法权与公民权利的核心机制。本书将分析,当涉及重大的社会政策选择(如社会福利分配、反恐措施)时,司法机构如何在“不干预民主过程”的克制原则与“保障基本权利”的积极义务之间进行权衡。我们关注如何通过结构性判决(Structural Injunctions)来促使国家机构履行其宪法义务,而非仅仅宣告违宪。 2. 法律推理的伦理维度: 法律推理不仅仅是逻辑演绎,它必然包含价值判断与情境嵌入。本书探讨了法官在处理“两难困境”(Hard Cases)时,如何运用审慎的道德直觉与法律传统来构造具有说服力的论证。特别关注司法谦抑性与司法能动性在不同政治文化下的表现差异。 3. 司法改革与信任的重建: 司法公正的感知是法治存续的生命线。我们将审视司法程序透明化、量刑标准统一化等改革措施的实际效果,并批判性地分析技术工具(如预测性司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可能对司法正义带来的潜在异化风险。重建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需要制度的持续自我批判和对程序正义的坚定承诺。 结语:面向未来的法治:适应性、包容性与审慎 本书的结论在于,在一个快速变化的世界中,法治的成功不再取决于其能否提供不变的答案,而在于其建构一套能够不断自我修正、自我适应的治理框架。未来的法律秩序必须是适应性的(Adpative),能够容纳社会多元性的(Inclusive),并在面对不确定性时保持审慎的(Prudent)。我们呼吁法律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以更具开放性和批判性的视野,参与到重塑现代法律秩序的艰巨任务中去。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魏大喨


  台南市盐水区人

  学历/
  台湾大学法学博士(1992年1月)
  辅仁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经歴/
  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处长
  司法院职务法庭法官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台北、桃园、金门地方法院法官
  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第24期结业
  辅仁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系所兼任副教授
  政治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兼任副教授
  司法官学院民事审判实务讲座、法官学院讲座

  现职/
  最高法院法官

 

图书目录

献书文 i
推荐序 iii
序 言 vii
第壹部分 法学方法论之实践 1
生存配偶因诈取离婚判决致婚姻家庭权受损害之再审权──法伦理性与法外法之续造 3
承揽工作瑕疵损害赔偿之体系解释──最高法院二则民事庭会议决议评释 25
法律扶助律师酬金求偿差别待遇之合宪性解释──最高法院100年度第1次民事庭会议决议评释 43
容许民家事事件合併审理之法学方法思辨──最高法院104年度第15次民事庭会议决议评释 59
邻近居住者之私有道路自由通行权──以公法转介进入私法关系为中心 77
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之规范竞合论 105
第贰部分 宪与法之对话 125
民事诉讼违法取得证据之证据能力──台湾高等法院94年度上易字第243号判决评释 127
大法庭制度之建构与决议制度之转型 143
大法庭制度研议 151
司法事务官之本质论 163
民事法令要件事实跨越新旧法之信赖利益保护 177
罕见疾病儿童之医疗照护权──以两公约之名 199
强制律师代理及限制起诉令之诉讼权保障 225
从司法权完整性探讨司法院职务法庭组织建构 241
被遗忘权在台湾实现之法律途径──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611号民事判决评释 269
最高法院言词辩论规则制定权刍议 291
诉讼基本权在民事诉讼法之实现 303
违章建筑物所有人及受让人之财产权保障 343
亲子身分关系之立法基准──释字第五八七号解释影响 367
惩治盗匪条例失效论 383
第参部分 司法改革之宪法原理 409
2017年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之定位与决议效力 411
国民主权原理与司法改革 419
国民参与审判制度之宪法疑义──参审或陪审之宪法法官保留 429
宪法诉愿制度引进之合宪性 437
大法官解释制度之审判化 449
从宪法框架谈法律人评鑑基金会设立之违宪 461
终审法院法官任命之民主正当性 469
由大法庭制度过渡到金字塔型诉讼 475
建构金字塔型诉讼制度──以德国裁量上诉许可制为本 483
建设「人民的司法」:司法改革中心理念、策略、方法──宪法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493

图书序言

献书文

谨以本书敬献给一位平凡却伟大的启蒙教育家


  民国52年余初入台南县盐水镇欢雅国民小学一年乙班。那年代南部偏远农村,入学孩童听懂国语者几希,遑论握笔写字,加以教具纸张缺乏,启蒙老师之辛苦不言可喻。六年级时随父母举家高雄,渐与师友失去联络,惟学校点滴在心。近半世纪后,在热心同学寻访召集之同学会中,有幸再与45年未曾谋面之启蒙恩师 钟蕙香女士相逢。大家共同记忆竟是当年老师以那慈祥笑容,句句轻唸,握着我们小手,在笔记本或黑板上,一笔一画写下ㄅㄆㄇ情景。令这群年近花甲之人眼眶泛红,甚至泪流满面。师恩永生难忘。

  钟师民国26年10月26日生于盐水,月津国小、嘉义女中、高雄女师、屏东师专毕。师气质高雅,美丽端庄,毕生以启蒙教育为职志,除初执教鞭之欢雅国小,台北乌来国小也留下爱心教学事蹟,蒙其恩泽学童无数,89年2月始自高雄十全国小卸下教职,长达42个寒暑。师曰终生奉献启蒙教育,奉行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以为圭臬,不敢懈怠;教学之道无他,就如教育家福禄贝尔所云,唯爱与榜样而已;支持其教育热忱之信念,来自于始终相信用爱启蒙的孩子,必能在其人生旅途中善尽本分。道理看似平凡,老师却是以身作则,而吾等何其有幸,在爱与榜样中学习成长。

魏大喨 敬记于钟师八秩华誔

推荐序

  在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中,因政治及社会发展之差异,法官、立法者及学者各自独领风骚。英美法系基于案例法之传统,法官权威不言而喻;欧洲大陆自成文法典盛行后,立法者地位如日中天,抑且因罗马法之影响,学者俨然系法律代言人。三者各有擅长,彼此互补,相互影响。法官裁判为立法者所用,个案见解乃跃升通案规范;学者观点为法官所採,抽象学理遂化为具体实践。至法官为求裁判之妥适,致力于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其与学者殚精竭虑,视法学为以法律为据之艺术,可谓异曲同工、殊途同归!法官进而笔耕墨耘,发抒己见,学者型法官于焉诞生。

  无论英美或欧陆法系,法官着书立说,现象虽无二致,风格则有不同。以近百年历史为例,英国之丹宁(Alfred Denning)、宾汉(Thomas Bingham)法官,美国之卡多佐(Benjamin N. Cardozo)、汉德(Learned Hand)法官,或谈法律理念、法治精神,或论司法本质、权利法案,气度恢弘、深入浅出,影响跨越专业藩篱,多见传世经典。相对地,在欧陆法系国家中,学者型法官以法律为本,所发议论以严谨着称,圈内虽不乏知音,庶民则难有共鸣,与英美同侪相较,纵质量难分轩轾,仍无以雅俗共赏,实乃风格使然。但无论何者,法律理想在于实现正义,则属共通。依吴经熊先生卓见,正义乃以「真」为基础,以「善」为目的,以「美」为本质,而「美」即平衡,所指均衡和谐之道,实与「中庸」致中和之理,大抵若合符节。先生据以阐明,法学乃崇高之学问,法官为一流之志业,实属至理名言!

  我国司法人才辈出,学者型法官亦非罕见,巨着足堪后学典范。杨建华、孙森焱及谢在全等实务名家,所着经典教科书,素为识者所推崇。本书作者最高法院法官魏大喨博士,担任审判职务三十载,历经一、二、三审各级事务,并兼任政治大学教席多年,不仅学养俱佳,实务经验丰富,学术论着亦颇为可观。个人服务法界期间,即常拜读大作,每为立论精辟所折服。嗣转任教职,读其书、知其人,渐悉审判、着述为生活之写照,衣带渐宽终不悔。除禀赋、志趣以外,如无过人毅力,实难事竟其功。以审判负荷繁重,案牍劳形之际,仍能着述不辍,屡有佳作,诚属不易!凡人所谓成功,无非名利权势等世俗成就,哲人有谓:成功乃将天赋淋漓尽致发挥,无论依何标准,魏法官均当之无愧!概观魏博士治学之道,乃就审判上之见闻,以扎实学术训练为基础,以广泛案例事实为素材,不囿于权威或定见,于不疑处有疑,而能穷究事理、探本溯源,佐以分析、归纳等方法,信手拈来,无不自得,数十年如一日,成就一家之言,展现学者型法官之风范。

  适值魏法官任职三十载,本书收录历年论着之精华,共二十九篇,计三十万言,尤多博览中、日、德文羣书,论述严谨、推理细致,堪称呕心沥血之作。以论述主题而言,包含法学方法论之实践、宪法与法律之对话、司法改革之宪法原理等三大层面。论题涉及法治理念、制度内涵、体系架构、运作规范、改革蓝图及个案释义等范畴,考量兼顾哲学、分析、社会、历史及外国法等因素,涵括法学之基础与应用、实体与程序等领域,非有广博涉猎与专精钻研,无以构思如此多元题材。以论述层次而论,跨越宪法与法律、制度与实践,既有宏观之思维层面,亦有微观之议题阐析,在抽象理论架构中,具体实践法学方法,展现法律乃良善与公平之艺术,并彰显法官为一流志业之价值。魏法官之人生哲学、法学洞见及治学态度,尽在本书展露无遗。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个人有幸展读魏博士宏文,深感本书为一位杰出法官之心血结晶,不仅对于实务工作者大有启迪,亦对于理论研究者极富价值,乃乐意大力推荐,并对作者治学之功,聊表个人敬佩之意!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暨法律学系主任 许政贤 谨识
公元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序言

  法学方法理论及宪法原理之运用,乃法学研究之基础学科。法学方法论非仅为一门研究领域而已,其价值显现,在于法律解释阶段,可作为一较具科学检验见解正误手段,但因法学方法理论过于抽象难解,遑论实际运用于司法审判实务。本书第一部、法学方法论之实践。蒐集已发表之论文六篇,借法学方法论寻求个案法律解答之轨迹。第二部、宪与法之对话。法律之得以发挥其法律效果,乃因合于实证法最高位阶宪法及其原理之故,合宪性解释咸认已为法律解释方法之一,尤其司改会决议有意引进德国确定裁判违宪审查制度后,审判者之法律解释合宪性控制,及在野法曹宪法原理之主张援用,将益形重要。本书共收录与宪法原理实现有关之论文十四篇,以个案审判为解说对象,说明合宪性控制之各种方法。第三部、司法改革之宪法原理。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切改革之权源与框架。2017年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之中心思想,系借由国民主权原理作为改造司法权之宪法依据,以之提昇司法审判之公信力。惟依现行有效之宪法,司改决议对五权宪法机关并不具法之拘束力,惟其影响相当深远。着者于司改国是会议期间,于司法院内部网站法官论坛,以「建构人民的司法」为题,陆续发表十余篇文章,从宪法原理角度,分别探讨司改会议之定位,并提出司改可行方案之建议。特将之列入第三部。

魏大喨 写于2017年11月12日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读完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它让我对台湾的宪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往我对宪法的印象,仅仅停留在一些抽象的条文和概念上,觉得它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但是,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发现宪法其实无处不在,它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作者以一种非常生动、形象的方式,将宪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例如交通规则、消费权益、以及选举制度,都与宪法息息相关。这让我觉得宪法不仅仅是法律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每个公民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知识。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台湾的宪法并非完美无缺,它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我们的宪法对于行政权力的制约不够,导致行政部门容易滥用权力;我们的宪法对于人权保障不够全面,导致一些弱势群体的权益被忽视;我们的宪法对于国家认同的规范不够清晰,导致社会存在着分裂和对立。作者呼吁我们应该以一种批判性的态度来审视我们的宪法,并且积极参与到宪法改革中来,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民主、自由的台湾。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比较轻松幽默,作者经常会用一些比喻和故事来解释复杂的法律概念,这使得阅读过程更加愉快。

评分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法学方法论与宪法原理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作者并非仅仅停留在对宪法条文的解读,而是深入探讨了如何运用法学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的宪法问题。他详细介绍了各种法学方法,例如文本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以及政策分析,并结合台湾的案例,演示了如何运用这些方法来解读宪法。这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大法官释宪”的分析,他认为大法官释宪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更是一种价值判断,需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他批评了一些大法官释宪过于保守,缺乏前瞻性,导致宪法无法适应社会的变化。作者也提出了许多改进大法官释宪的建议,例如加强大法官的专业素养,提升大法官的独立性,以及建立更加透明的释宪程序。这些建议对于完善台湾的宪法解释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本书的缺点在于,作者对于一些争议性的议题,例如死刑、同性婚姻、以及国家认同,的讨论不够深入,缺乏批判性思维。

评分

坦白说,一开始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毕竟,市面上关于法学和宪法的书籍太多了,而且很多都过于理论化,让人难以理解。但是,读了几页之后,我就被作者的观点所吸引。他并没有简单地照搬西方的理论,而是结合台湾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例如,他对于“人权保障”的讨论,就非常具有台湾特色。他认为,在台湾,我们不仅要关注传统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更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例如原住民、移民、以及性少数群体。这些群体在台湾社会中长期面临着歧视和不公,他们的权益往往被忽视。作者呼吁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更加包容、多元的社会,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这本书也让我意识到,宪法不仅仅是国家权力的规范,更是社会正义的保障。它应该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作者对于修宪议题的分析,也让我受益匪浅。他指出,修宪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修改,更是一种政治博弈,需要各方力量的妥协和合作。他呼吁我们应该以开放、理性的态度来讨论修宪议题,寻求共识,共同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台湾。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法学与宪法的书,我不得不说,它填补了台湾法学界一个长久以来的空缺。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从德国、美国等地的理论视角来解读我们的宪法,却鲜少有学者尝试从台湾自身的社会现实、政治文化出发,去构建一套真正属于台湾的宪法学体系。这本书的作者,以一种非常务实且贴近台湾的视角,深入探讨了宪法在实践中的运作,以及它如何影响着我们日常的生活。作者并没有停留在抽象的理论层面,而是结合了大量的台湾案例,例如大法官释宪、修宪议题、以及各种社会运动,来阐述宪法原理。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像是一本台湾宪法的“使用说明书”,它帮助我们理解宪法不仅仅是法律条文,更是一种活生生的社会契约,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参与和维护。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民主宪政”的诠释,他强调民主不仅仅是多数决,更要保障少数人的权利,并且要建立一种开放、包容的公共讨论机制。这对于台湾多元复杂的社会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本书的语言也相当平易近人,即使是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轻松理解,这对于推动宪法教育、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感觉就像是和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学老师促膝长谈。作者的叙述方式非常流畅,逻辑清晰,能够将复杂的法学概念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他并没有刻意追求学术上的高深莫测,而是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来解释抽象的法律原则。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法治精神”的强调,他认为法治不仅仅是法律的完善,更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以及对法律的尊重。在台湾,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法律漏洞被钻营,或者一些权贵阶层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正是缺乏法治精神的表现。作者通过分析台湾的法律制度,指出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例如,他建议加强司法独立,完善行政透明度,以及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这些建议对于改善台湾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本书也让我反思,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如何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我们应该如何监督政府的权力,捍卫自己的权利?我们应该如何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尊重法律的权威?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学教材,更是一本公民教育的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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