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书收录本人自2007年德国学成归来,陆续完成的研究议题。论文内容以我国社会法制与司法审查为中心,涉及生存权、财产权、平等权、工作权与服公职权利等社会基本权保障,研究领域从全民健康保险延伸至医疗与药事管制,从劳工保险制度推展至公务人员退休权益保障,从按摩业职业管制,探讨视障弱势者之社会基本权保障。
我国社会法制与司法审查,有相当程度继受德国法学理论,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实与原始理念有所差距。如何在个别社会给付权利之形塑与审查,寻求社会法制发展的轨迹,形成制度原理,在变迁与革新中仍能不改初衷,乃是本书尝试回应的问题。文中拙见,不乏疏漏,尚祈读者不吝指正。
感谢高雄大学张丽卿教授提携参与医疗法律论坛, 杨戊龙教授引导进入公务员法域研究,赖恆盈教授耐心提供谘询,研究生李信得、何刚协助汇整研究资料。
感谢 高雄大学政治法律学系。
邵惠玲
2016年1月5日,基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