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第一章 学习评量的相关议题
第六节 评量的一般原则
评量是决定学生学习与发展的性质与范畴一个完整的过程,在实际运用上若能考虑到下列原则,将会收到最大的效果(余民宁,1997;郭生玉,1999;谢广全,1994;McMillan, 2014; Miller, Linn, & Gronlund, 2013):
一、依据教学目标
所有教学活动以教育目标为依据,因此,评量教师教学效能与学生学习成果,当然必须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才能判定是否达成既定目标。
二、说明预期的表现结果
在陈述或说明教学与学习目标时,必须清楚明确地指出能够具体观察到、测量到、且能量化的行为目标或预期结果,这样才知道要测量的具体学习结果是什么,应该採用何种类型的方法来评量。
三、确认优先评量事项
有效评量系依据描述所要测量的特质细目,在评量前须先明白确认所要达成的学习目标。例如:地理科的内容标准,必须指明学生必须「理解地形和证明其中的地理性关连」,然后考虑採用选择题或申论题。教师必须能回答:「什么观念」?想要「证明什么」?「什么地理性关连」?以及「什么是充分理解的证据」?
四、顾及学习的多面性
每一种学习活动均包括三方面的学习:(一)主学习(primary learning):一个单元教学活动中所获得的主要概念、原理或正确知识;(二)副学习(associate learning):在学习主学习过程中所培养出来的一种态度、情操或理想;和(三)附(辅)学习(concomitant learning):在整个学习活动中所附带学习到的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或技能。因此,教学或学习评量不应只偏重主学习,副学习与附学习同样很重要(谢广全,1994)。
五、顾及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目标在追求智、德、体、群、美育的均衡发展,学习的领域涵盖认知、情意和动作等三方面。以过去偏重认知领域的评量结果,升学主义挂帅,忽略学生在理想、态度、兴趣与习惯技能方面的学习,无法达成学生全人发展的目标。
六、选择特定评量程序
评量程序的选择通常是依据它们的客观性、正确性与方便性。某些程序适用于这课程,可能不适用于另外课程。例如在评量学生的学业成就,既定教学目标必须与用来评量功课的形式密切配合。如果学习目标是写出一篇完整的文章,採用选择题测验写作的机制,可能不是个好主意;扩展式建构反应评量才能达成这项评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