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上居住权之建构与实现:以司法审查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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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近年来,我国与居住相关之争议丛生,而随着对国际人权法之重视,有关居住作为权利之意识亦日渐提升。着眼于这样的背景而生,本书从宪法的角度讨论「居住权」及其司法审查,尝试架起从「人权」到「宪法中基本权」之桥樑,探讨宪法上居住权建构与实现之可能性与方式,并以在「权利承认」与「权利实现」皆具重大任务之司法审查为讨论核心。本书包括对于居住权概念的基本介绍与相关讨论之整理,适合对居住权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宪法与居住权的交织:探寻社会权利的制度化路径 本书聚焦于现代宪法框架下,居住权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权利的理论基础、制度构建及其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实践路径。它深入剖析了居住权从一项朴素的社会诉求,逐步演变为受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的复杂过程,并探讨了在当代全球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如何有效落实这一权利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第一部分:居住权的历史演进与宪法基础 本书首先追溯了“居住”概念从传统的财产权利附属物,向独立基本人权的演变历程。这一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随着工业革命后社会结构剧变、城市贫困问题的凸显,以及福利国家理念的兴起而逐步实现的。早期,居住权更多被视为政府提供最低限度住房保障的义务,其法律地位相对模糊。 1.1 从社会政策到宪法规范:权利的升格 本章详述了二十世纪中后期,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高涨和各国人权立法的进步,居住权开始被纳入国家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重点分析了《世界人权宣言》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关于适足生活水准(包括住房)的规定,如何为各国国内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规范基础和价值导向。 研究指出,将居住权提升至宪法层面,意味着其不再仅仅是政府可有可无的社会福利项目,而是国家必须积极保障、受司法机关监督的、具有约束力的基本权利。这要求国家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如提供保障性住房、规范租赁市场、防止不合理的驱逐等),而非仅仅是消极的不干预。 1.2 居住权的内涵界定:可达性、适足性与保障性 本书细致区分了居住权的核心要素。适足性(Adequacy)不仅要求有遮风避雨的物理空间,还需考虑住房的安全性、可负担性、文化适宜性、便利性等多个维度。可达性(Accessibility)则侧重于地理位置和经济能力,确保弱势群体能够负担得起并接近就业、教育和医疗资源。保障性(Security of Tenure)是居住权得以实现的关键,它反对任意的、缺乏正当程序的驱逐,是防止流离失所的最后防线。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法制对这些要素的侧重与实践,本书揭示了在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各国在平衡权利强度与资源供给上的制度性选择与张力。 第二部分:国家在居住权保障中的多重角色 居住权的确立,对国家的职能提出了根本性的重塑要求。本书系统分析了国家在保障公民居住权方面所承担的多元角色及其法律责任。 2.1 积极的供给义务与监管义务 国家不再仅是住房市场的旁观者。在供给方面,本书探讨了国家通过直接投资、合作开发、税收优惠等方式,扩大社会住房存量的必要性。更重要的是,国家承担着“最低限度核心义务”,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资源匮乏”为由完全剥夺公民已享有的居住权,尤其要保障最弱势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 在监管方面,国家需要制定有效的租金管制政策、反投机法规,并确保市场机制不会导致居住成本的过度上涨,从而间接剥夺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可能性。 2.2 反歧视与包容性规划 居住权保障的实现,极大地依赖于反歧视原则的贯彻。本书考察了在住房分配、租赁合同签订、以及公共服务获取等方面,是否存在针对种族、性别、社会经济地位或移民身份的隐性或显性歧视。宪法保障要求政府必须推行包容性的城市规划,避免社会隔离和贫困社区的固化。 2.3 国际义务的国内转化:条约与国内法的互动 本章深入分析了国际人权条约义务如何通过宪法解释、立法转化等多种路径,在国家法律体系中获得执行力。特别关注了“可自我执行条款”(Self-Executing Provisions)在居住权案件中的适用潜力,以及国际人权机构的报告和建议对国内司法实践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部分:保障居住权的制度性挑战与创新路径 居住权并非抽象的理念,其实施效果高度依赖于具体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效率。本书着重探讨了当代社会保障居住权所面临的结构性难题,并介绍了具有前瞻性的制度创新方案。 3.1 城市化进程中的住房市场失灵 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城市化,推高了核心城市区的住房价格,使得市场机制越来越难以独立解决居住问题。本书分析了金融化对住房的影响,即住房越来越被视为投资品而非居住品,这加剧了社会内部的“居住机会不平等”。面对这一挑战,仅仅依赖市场调控已显不足,需要政府强力介入,平衡居住的社会功能与经济功能。 3.2 预防性机制的构建:遏制非自愿流离失所 驱逐是居住权保障的最大威胁。本书细致考察了强制驱逐的法律程序要求。宪法保障要求在任何驱逐行动前,必须经过公正的法律程序,并提供替代性安置或援助的充分机会。这不仅是对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是对居住社会价值的维护。重点探讨了在涉及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项目时,如何确保“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得到真正落实。 3.3 解决“无家可归”的宪法责任 对于处于无家可归状态的群体,本书将其视为国家未能有效履行宪法最低核心义务的极端表现。分析了如何设计以人为本的干预措施,例如“住房优先”(Housing First)模式的理念,以及将其融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机制,确保每一个公民在任何境况下,都不会被彻底剥夺获得基本居所的权利。 结语:迈向更具包容性的社会宪法秩序 本书的结论强调,宪法上的居住权建构与实现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社会政治过程,它考验着一个社会保障人权价值的决心和能力。有效的居住权保障体系,需要跨部门的协调、清晰的法律责任划分,以及对司法能动性的审慎引导,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真正能让所有成员体面生活的社会宪法秩序。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陈冠玮


  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
  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公法组硕士

图书目录

推荐序/许宗力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意识/1
第一项 研究动机/1
第二项 问题提出/5
第二节 论述取径与研究范围/7
第一项 论述取径/7
第二项 研究范围与限制/13
第三节 研究架构/13
第四节 居住权之概念与名词说明/17
第一项 居住权之概念/17
第二项 名词说明/33

第二章 权利存在之选择──宪法上居住权之意义
第一节 「居住」受宪法保障之正当性/37
第一项 居住保障概念之缘起/37
第二项 不同向度之正当性来源/40
第二节 居住作为权利?/47
第一项 反对居住作为权利之论述/49
第二项 支持居住作为权利之论述/56
第三项 本文评析/58
第三节 居住作为宪法上权利?/60
第一项 宪法上权利之意义/60
第二项 宪法位阶居住权之利弊/61
第三项 宪法规范模式与宪法权利化之路径分析/66
第四节 小结:权利存在系「选择」/91

第三章 宪法上居住权是否存在于我国?
第一节 基础体质:社会宪法/93
第一项 宪法文本涉及居住保障之基础探寻/93
第二项 我国宪法文本即蕴含居住保障之意旨/99
第二节 转捩点?两公约之施行与宪法解释之互动/100
第一项 两公约与施行法之意义/100
第二项 对宪法解释之观察──蓄势待发的居住「权」?/104
第三节 三权实践之踪迹/118
第一项 行政权与立法权/118
第二项 一般法院/128
第三项 小 结/136
第四节 小结:难谓存在的宪法上居住权/137

第四章 建构我国宪法上居住权
第一节 是否/如何建构我国宪法上居住权/141
第一项 我国是否/为何需要宪法上居住权/141
第二项 宪法规范模式选择/143
第三项 宪法权利化之路径选择/145
第二节 居住权于我国宪法之立足点/148
第一项 宪法第7条平等权?/149
第二项 宪法第10条居住迁徙自由?/150
第三项 宪法第15条财产权?/152
第四项 宪法第15条生存权?/153
第五项 宪法第22条概括基本权?/155
第六项 本文评析/156
第三节 居住权作为宪法上基本权/160
第一项 居住权之基本权性质/160
第二项 居住权之基本权功能/172
第四节 居住权之基本权冲突/181
第一项 冲突情形/182
第二项 解决方向/183
第五节 小 结/184

第五章 权利实现之难题──居住权之司法审查
第一节 居住权是否具有可裁判性?/188
第一项 可裁判性问题概说/188
第二项 回应与评析/190
第二节 居住权司法审查之困境/192
第一项 法秩序层面之困境/192
第二项 法实践层面之困境/196
第三节 相关司法审查模式之比较法观察/197
第一项 比较法之意义/197
第二项 比较法上模式参考/199
第三项 比较法模式之综合评估/214
第四节 我国居住权司法审查模式之尝试/219
第一项 概 说/219
第二项 建立可操作之司法审查模式/221
第三项 普通法院与宪法上居住权/237
第四项 特殊案型之司法审查考量浅析/239
第五节 小 结/247

第六章 结论
打造不存在的天平──建构与实现我国宪法上居住权的选择与方法/249
「从宪法的观点……」──法学论述者的盼望与侷限/252

参考文献/255

图书序言

推荐序

  着眼于台湾近年兴起的居住议题,本人指导学生陈冠玮君的论文「宪法上居住权之建构与实现──以司法审查为核心」,是结合宪法与国际人权法的视野,就此领域的法学研究深具开创性的硕士论文。本论文经口试委员本院李建良教授、张文贞教授、中研院法律所黄丞仪副研究员及本人一致的高度评价,内容扎实、行文流畅且具学术价值,而本次获得台大法律学院杰出博硕士论文奖,感到与有荣焉。

  作者长期投入居住权议题之研究及实践,广泛涉猎国内外资料,包括比较法学、多国案例,以及本土规范面及个案,本论文奠基于这样厚实的基础上,在相关议题之重要性不言可喻的年代,作者怀抱着经济社会权利在台湾的各论讨论仍属欠缺、也未有以宪法层次完整讨论居住权法学文献的忧心,运用其多元的语言能力,整理居住权庞杂的法律及人权研究资料,并尝试将其结构化,梳理为一套完整讨论一新兴宪法基本权的架构,对国内相关研究与发展深具启发。本论文从「权利建构」到「权利实现」的层次细腻铺陈,除详细讨论居住权之起源、内涵与发展外,亦以其司法审查之可能性与方式为讨论焦点,兼具理论与实用性。

  本论文难能可贵的是其格局广而精致,论理具开创性,并脚踏实地回到本土仔细爬梳并思索制度之需求、现况,结构完整,理路清晰。在「权利建构」层次,作者整理了宪法与居住权之渊源及当代比较宪法上之规范模式,并尝试分析本土的「居住权体质」,讨论可能之宪法权利化路径,并具体分析权利之核心内涵。至「权利实现」的难题,作者详细分析后认为,不宜基于经济社会权可裁判性争议即弃守司法审查,应正视问题,寻求适合之司法审查模式,方有助于权力分立前提下更完善的权利保障,而本论文透过比较法趋势之观察,在理解司法角色争议的前提下,建议两种可能之审查模式,强化政治部门说理之要求,并唿应国际发展潮流。本论文亦主张应使国际人权法之重要内涵纳入国内之司法审查,强化权利保障及人民对居住权之认识,亦可刺激有志者思考、对法学进步提供助力。

  以上,很高兴看到作者的社会关怀、野心及踏实的研究工作、优异的论理,获得本年度本院之杰出博硕士论文奖之青睐,谨此推荐之。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许宗力
2017年10月



  大学时光的后半段,随着诸多与居住相关的社会争议开始延烧,也开启了自己与此议题的机缘。也许要很诚实地说,有满长一段时间,在面对所学、面对文献、面对街头与面对人之间,我给不了自己一个明确的理由好好说明自己为何在此、又为何坚持。历经诸多徬徨与绕了几转后,硕士论文阶段最后还是回过头来选了居住权在宪法上的地位为题,试着为这块尚嫌贫瘠的权利论述踏出生涩的一步,也许,也是替自己长期的迷惘提出简单而初步的回应。

  而谨在此对于一路上影响我、支持我走到这天的每个人、每个境遇,表达深深感谢。

  首先,无疑要向指导教授许宗力老师致上最高的谢意。自大四下以来,在每个关于研究或生涯规划的关卡,老师的亲切关怀与指导都成为我做出抉择的良方;而老师对学生在学术殿堂之内与之外各种投入的包容及鼓励,诚如老师一直以来以着作、意见书与行动所力行的社会关怀,早已成为我们持续耕耘的重要后盾、与鞭策自己继续付出的动力。对老师的感谢之意实已溢于言表。

  亦非常感谢口试委员们的用心与建议。

  从大学修习诸多李建良老师的课程以来,老师就是我请教议题的重要典范、受到老师诸多启发,而老师不吝给予我当前与未来关于求学与研究的诸多建议,更是受用无穷。

  感谢张文贞老师愿意在百忙之中提出了诸多宪法与国际人权法汇流的重要意见,仔细在文本中加註意见,使我获益良多。而老师的相关研究不仅是本论文的关键基底、更激励我继续探讨博大精深的相关领域。

  谢谢黄丞仪老师总是愿意提供机会使我开拓视野,在诸多自己贡献微薄心力的会议、计画或活动中,老师的学识、风采都令我向往不已。也感谢老师在求学生涯、至今不断给予的珍贵建议,对本论文的影响甚深。而在那些感到踌躇的时刻,谢谢老师精准而温暖的勉励。

  也感谢每一位参与论发、协助口试、不吝与我讨论的朋友。

  大学与研究所时期,除了许宗力老师与黄丞仪老师的工作,衷心感谢蔡宗珍老师、许家馨老师、刘静怡老师也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种不同面向的教学助理、中研院助理、计画研究工作,除了经济上的支柱,从这些任务中所得到的经验与机会,大幅扩展了我在学术方面的视野。也非常感谢林明昕老师时常的恳切关心,无论是活动合作或是其他请教的机会,老师的严谨细腻与丰富学识总令我无限赞叹。

  而研究所时期修习林子仪老师、黄昭元老师、黄舒芃老师开设之课程,也让我对公法学的研究方法与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了解到自己的诸多不足之外,对于追求知识的渴望也在课程中相当真切地燃起。谢谢慧婕老师分享求学经验,解答我的疑难杂症,并给予各种定心丸。谢谢荣誉导师廖健男老师长期的关心。

  除了老师们在学术殿堂所给予的锻鍊,本论文的完成,当然也要感谢持续耕耘本议题的诸多团体与伙伴,在不断的摸索与对话之中,我才能逐步的釐清自己究竟想要在本论文处理什么样的核心关怀。我想,我始终都没有脱离那发生于运动论述与法学论述冲突时的迷惘,而冲突是否真的存在,在论文完成之际,我仍然没有明确答案、仍然需要继续探寻。但确定的是,在团体与伙伴间,我学到最多的,是关于韧性、关于投入。若不是在这条路上遇见的每一张脸所诉说的故事,我不会有动力以此为题、完成本论文。

  谢谢最重要的华光社区访调小组三年多来的每个伙伴,谢谢 宜静、亦甫、小高、栩台、正婷、仲皓、轩安、阿芳姐、王大哥,谢谢连线,谢谢小虹提供韩国资料管道,谢谢司改会与法扶合作居住权案件的前辈,谢谢支援议题的律师团、老师们,谢谢人约盟。谢谢以上团体们、伙伴们在想法与实践上的各种激盪。除了居住相关团体外,这段时间也要感谢宪动盟法制小组,谢谢嵩立老师、 伟群老师、彦图老师、怡碧、恩恩、宜臻,谢谢法言社的每个伙伴,谢谢成晔首席带领的学生法院,谢谢模拟宪法法庭包容我边写论文边参与,谢谢竞文,与大家的合作也是论文写作时光的重要养分。

  感谢万国法律事务所及司法院的诸位前辈与同事,让我得以在为论文收尾、修正的期间,接受广泛而密集的刺激,勉励自己以更多元而深刻的角度思考事情。

  而在学校的时光,谢谢法学组模范家庭式的我们这一家,谢谢瑞筠收我,谢谢晋源学长、岳琮学长、欧拉学长、萃华学姊、时神学长、乙仙学姊、简婕学姊、韵琪、绪承、容宽、芷翎、镇玮、 怡嘉、劭威、家葳等每位学长姐学弟妹。谢谢充满女子力的星汝、于真、如仪,以及景翔、竣凯,让1801成为相当有归属感的空间。谢谢许门,谢谢亚蒨、慕宁、翰昇的照顾,谢谢天界、思婷、 立宇、政霖的切磋。

  谢谢高稹、若馨的各种分担与分享。谢谢r02公法组。离开校园前夕,谢谢诸多学长姐、好友、学弟妹一路上的协助与陪伴,虽无法一一点名,但感谢之意不减。特别感谢瑞光学长,总是确定地说我值得太阳与月亮,当你已是不灭的星。谢谢 悦慈、郁婷、心怡,谢谢子凡、嘉容,谢谢宗奇,谢谢李敬、谢谢小排。谢谢狗咪与哪告的每个朋友,祖璇、姸瑾、幼舜、达孝、 宇迪、镇阳、睿谦、威韶,重要的你们一直都在。

  谢谢世安、宛妤、昕阳、淙源、靖安、高毅、年佑所有的理解与扶持。谢谢又豪,一切。

  最后,深深感谢家人的陪伴,谢谢爸爸、妈妈愿意让我走上任性的道路,并提供无尽的爱与支持,也谢谢佳佳。

  本论文有幸获奖,特别感谢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两位审稿人惠赐珍贵意见。希冀这本论文得以抛砖引玉,对这块土地上相关的研究带来浅薄助益。

陈冠玮
2017年10月于慕尼黑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居住权的书,我脑海里浮现的不是法律条文的冰冷,而是许多个在都市边缘挣扎的身影。作者的视角相当独特,他没有从传统的“所有权”出发去探讨居住权,而是将焦点放在了“居住”本身,这让我觉得非常新鲜。书中对于居住权的社会学意义的挖掘,让我反思,居住权不仅仅是遮风避雨的权利,更是参与社会生活、建立身份认同的基础。作者细致地梳理了国际上对于居住权的认知,以及不同国家在法律实践上的差异,这对于我们台湾在完善相关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适足居住”概念的探讨,他认为居住权不只是提供一个屋顶,更要保障居住环境的品质,包括光线、通风、安全等等。这提醒我们,在追求居住正义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满足于数量上的供给,更要注重质量上的提升。书中对于弱势群体居住权的关注,也让我深感共鸣,例如原住民的传统土地权益、都市更新中的居民安置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台湾社会长期存在的痛点,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解决。总而言之,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律学术著作,更是一本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观察报告。

评分

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过程对我来说有些挑战。作者的用词相当专业,对于法律术语的运用也相当娴熟,对于没有相关背景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感到有些晦涩难懂。不过,当我克服了阅读障碍之后,我发现这本书的深度和广度都超出了我的预期。作者对于“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的探讨,让我对居住权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认为,享有居住权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区规范等等。书中对于“居住权与财产权”关系的分析,也相当精辟,他认为,居住权虽然是一种基本人权,但同时也受到财产权的限制。作者对于台湾的“租屋市场”的分析,也让我深感忧虑,他指出,台湾的租屋市场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租金过高、租屋保障不足、租屋纠纷处理困难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租屋者的生活品质,也阻碍了社会流动。作者建议,政府应该加强对租屋市场的监管,完善租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租屋者的权益。这本书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于“居住权与环境权”的探讨不够深入,我认为,居住环境的质量对于居住权的实现至关重要,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

评分

这本书的架构相当严谨,作者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追溯了居住权概念的演变,再结合台湾的社会现实,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观点。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正义性”的强调,他认为,居住权的实现,不能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更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有基本的居住权利。书中对于台湾的“平均地权”政策的批判,也引发了我深刻的思考。虽然平均地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价上涨,但同时也可能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甚至阻碍了都市更新的进行。作者认为,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平均地权政策的有效性,并探索更加多元化的土地利用模式。此外,书中对于“公共住宅”的讨论也相当深入,他认为,公共住宅不应该仅仅被视为一种福利政策,更应该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基础设施,以满足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年龄层、不同家庭结构的需求。作者对于“参与式规划”的倡导,也让我觉得很有启发,他认为,在规划公共住宅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以确保公共住宅能够真正满足居民的需求。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仅提供了一种理论框架,更提供了一种实践路径,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台湾的居住问题。

评分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司法审查”作为探讨居住权的核心视角,这让我觉得非常新颖。作者详细地分析了台湾的司法院在处理居住权相关的案件时所采取的立场和态度,以及这些判决对居住权发展的影响。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比例原则”的运用,他认为,在限制居住权时,政府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限制的程度与目的相符。书中对于台湾的“查封拍卖制度”的批判,也引发了我深刻的思考。作者指出,台湾的查封拍卖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程序不透明、竞标不公平、易导致居住权丧失等等。作者建议,政府应该改革查封拍卖制度,以保障债务人的居住权利。这本书的不足之处在于,对于“居住权与社会福利”的关联性探讨不够深入,我认为,居住权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权利,更是一种社会福利,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作者的写作风格比较严谨,对于法律条文的引用和分析非常准确。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居住权在台湾的法律实践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评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是结合了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居住权的复杂性。作者对于台湾的“都市更新”案例的剖析,让我看到了居住权在实践中面临的种种困境。例如,在一些都市更新项目中,居民的安置问题往往被忽视,导致居民被迫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甚至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作者认为,在进行都市更新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利。书中对于“原住民土地权益”的讨论,也让我对台湾的土地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者指出,原住民的传统土地权益长期被忽视,导致原住民的居住环境恶化,甚至失去了自己的文化根基。作者建议,政府应该尊重原住民的传统土地权益,并采取积极的措施,以改善原住民的居住环境。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比较流畅,作者善于运用生动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概念解释得通俗易懂。不过,书中对于“居住权与人权”的关联性探讨不够深入,我认为,居住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给予更多的重视。总的来说,这本书是一本值得推荐的著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居住权的内涵,更能够引发我们对台湾社会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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