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伯马斯的民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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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从法律理论的观点来反思,显示了民主过程的核心要素在于审议政治的程序性。
  —哈伯马斯


  哈伯马斯的民主理论包括公共领域、公民社会以及审议民主,而以沟通理论贯串之。本书凝聚了数个科技部的专题研究计画,以及一个把这些专题研究统整在一起的专书写作计画——「哈伯马斯的民主理论」,如今我们把这些努力浓缩呈现于本书。

  距离哈伯马斯誓言要完成的现代性计画,倏乎已过了四十年,民主之路完成了吗?哈伯马斯回顾现代性时曾经这样说过,现代性的自我理解,其特征不仅在于理论上的「自我意识」,面对所有传统的自我批判态度,同时也包括「自我决定」与「自我实现」的道德及伦理思想。现代性还在前进,全球化浪潮也还在持续,民主的挑战不仅仅是规范与现实之间的落差,更是需要直接面对具体的政治实践争议,特别是身处于高度全球化互动的今日,网路讯息快速传递、电子媒体高度发展、经济相依互赖与交通往来密切。如何从现代性的遗绪中,继续发挥理性的力量,或许是后期哈伯马斯这些攸关民主、正义、全球化等宏观政治思想,还能给我们的启发。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黄瑞祺


  现职: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
  学历:英国剑穚大学国王学院社会暨政治学博士
  专长:西方现代社会政治理论、全球化、现代与后现代
  着作:与本书相关的作品(不含单篇论文)

  《欧美历史唯物主义新论:柯亨、艾尔斯特和哈伯马斯论历史唯物主义》(台北:允晨文化,201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迈向后实证主义和后经验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集》(台北:硕亚,2012) 。
  Recent Interpretations of Karl Marx’s Social Theory,Frankfurt:Peter Lang,2006
  《社会理论与社会世界》(北京:北大,2005)。
  (主编)《沟通、批判和实践》(台北:允晨,2010) 。
  (主编)《人文社会科学的逻辑》(台北:松慧,2005)。

陈闵翔

  现职:国立台北商业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学历: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

  经历:
  国立台中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专案助理教授
  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学者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专长:当代政治哲学、民主理论、宪法、法理学

  荣誉:
  教育部100学年度第1学期公民核心能力课程计画绩优奖
  政大第一届思源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奖政治学门首奖

  台湾法学会2010年度法学博士论文奖
  台湾政治学会2008年会政治哲学最佳论文奖
 

图书目录


前言
 
公共领域
一、公共领域的系谱
二、公共领域的形成条件
三、公共领域的结构特征
四、公共领域之后:延伸与应用
 
公民社会
一、公民社会与民主
二、civil society:概念分析
三、哈伯马斯论公民社会
四、结论
 
审议民主
一、审议民主再探
二、审议民主的重构与意涵
三、审议民主的拓深与实践
四、审议民主的批评与检讨
 
结语
参考文献
 

图书序言

前言
 
民主不只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相互沟通经验的生活模式。—杜威
 
从法律理论的观点来反思,就显示民主过程的核心要素在于审议政治的程序性。—哈伯马斯
 
一、民主与现代性
 
观诸当代欧美社会政治哲学领域, 哈伯马斯(Jürgen Habermas, 1929—),无疑是目前世界上硕果仅存的重要思想家之一。已届高龄八十九的哈伯马斯,由于研究兴趣及学术领域横跨哲学(知识论、科学哲学、法政哲学等等)、语言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与宗教等等,其理论影响力遍及东西方,因
 
而有「世界性力量哈伯马斯」的美誉(Outhwaite, 2010: 19;黄瑞祺,2010:9)。
 
检视哈伯马斯的思想要旨,其理论建构蕴含着对「现代性」(modernity)政治社会的思考与辩护。若进一步回顾他的理论特征,我们可明显看到他的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认知人类学阶段」,在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末,主要在结合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将知识(knowledge)和兴趣(interest)结合起来,奠定其跨学科分析的知识论基础。第二阶段:「沟通理论阶段」,自七十年代开始到八十年代中,历经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展开言语行为的普遍分析。
 
在这个阶段,哈伯马斯不仅透过批判马克思主义重建批判理论,并结合社会理论、语言行为理论、道德理论和语言学,形塑一套缜密的沟通理论,作为其现代性思想的核心理论。第三阶段:「法律政治理论阶段」,九十年代以后,哈伯马斯深入法律与民主的理论领域,运用先前的理论观点展开权利体系的正当性、审议政治的程序理性分析,并对于现实世界的现象及发展,包括全球化、民族与差异问题、欧洲文化的自我认同等现代性自我理解,均有系统地提出他的规范性陈述与反省。
 
众所周知,完成「沟通理论」的建构之后,晚近哈伯马斯最大的学术贡献之一即是从「论辩」(discourse)伦理学重构了一套完整的法政哲学体系:主张以沟通理性与公共领域为基础,而转化出的「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成为矫正选举式民主或补强议会政治的参与式民主理论先驱。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后期哈伯马斯所重建的法政哲学体系及其民主学说,已使得他的「现代性工程」或「后形上学思想计画」,有了具体的制度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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