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第一章
哈伯马斯和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
法兰克福学派
在英语国家,哈伯马斯为人熟稔的作品有《交往行为理论》、关于商谈伦理学的各类文章以及《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笼统地讲,他的社会、道德和政治理论都已经在这些作品中得到了各自阐发。哈伯马斯还被视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理论家的领军人物,他的着作也应被看成是对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的批判理论进行不断反思的结晶。
二战之前和之后的一段时间,一群哲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文化批评家,在法兰克福由私人资助的社会研究院进行研究工作,这就是法兰克福「学派」的由来。这些思想者在学院一本名为《社会研究杂志》的期刊上发表文章,宽泛地说,他们遵从共同的学术范式:他们作同样的理论假设,提出类似的问题,都受到黑格尔(G.W.F Hegel, 1770–1831 )和马克思( 1818–1883 ) 辩证哲学的影响。法兰克福学派学者所追随的当代德国辩证哲学的传统,有时又被称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在当时它远不是社会思潮的主流。作为知识份子中的少数派,他们同当时佔支配地位的新康德主义欧洲传统和逻辑经验主义盎格鲁—奥地利传统针锋相对。后来人谈到所谓的法兰克福学派和法兰克福学派理论时,这个认识是不可少的。
霍克海默( 1895–1973 ),法兰克福研究院名誉院长,对于1930年代「批判理论」范式的发展起到了主要作用。
在霍克海默看来,批判理论将成为新的跨学科理论活动,它补充并改造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哲学,在其中注入了来自精神分析这一相对新生的学科,以及来自德国社会学、人类学与非主流哲学家如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 ) 、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 1788–1860 )的敏锐洞见。所以,批判理论的研究方法具有四个主要特点:跨学科性、反思性、辩证性和批判性。